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

新界村代表選舉關我屁事

之前曾說過,來源要求常被濫用,除了來源要求,「提刪」也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。

最近中文維基百科有一篇2007年香港新界村代表選舉的條目被提刪,提刪者提出的理由是「重要性不足」

沒錯,新界村代表選舉關我屁事?對於台灣人來說,也一樣認為關我屁事,對於美國人來說,也一樣認為關我屁事。

我未說完,斑點貓頭鷹對我來說也不重要,深海藍鯨對我來說也不重要,原始森林對我來說也不重要。

環保人士要保留千年古樹,這頂多令千年古樹變成萬年古樹,但把他斬下來用來制成木材原料,對人類貢獻更大。

對於亞馬遜熱帶雨林,我從來未去過、也沒有打算會去、更不可能會在那裡居住,百份百關我屁事。但是,我有責任捍衛亞馬遜熱帶雨林,不讓他被破壞。

實用主義者會問為甚麼不開發亞馬遜的土地來讓人居住?生態學者會說,因為亞馬遜有多樣性的生態,我們不能破壞;動物權益者會說,亞馬遜熱帶雨林的生物和人類有同樣的生存權利,人類沒有權去扼殺動物的生存權。


維基百科也有著一個多樣性的生態,他不是為某一個人而設,也不是為某一群人而設,也不是為某一個地區、國家的人而設,維基百科是為“不同的人”而設。

「提刪」是一個嚴肅的問題,必須是最後手段,不能因為屎忽痕而「提刪」,濫用「提刪」,應被視為與清空內容或者 aghgsfh sdfgbdfsdjf 這類的可直接撤銷的破壞行為,而濫用「提刪」比清空內容或者 dasfgjtrej yht 的破壞更嚴重,因為「提刪」便要發動投票,勞民傷時,浪費維基人的時間。而清空內容或者 hdJSGjhjfj sdg 則任何用戶都可以撤銷。但管理員凡見「提刪」都傻傻乎的發動投票,從不理會提刪理由是否合理。

「提刪」不可亂提,這是一個嚴肅的行動,必須是最後手段,這不是我的想法,維基百科的確有這種政策。我認為,「懷疑」有問題不是提刪的理由,必須是確定有問題才進行「提刪」,假如在沒有任何討論之前直接提刪,任何人都應該有權繞過投票直接撤銷。

經常「提刪」而又經常被推翻的提刪者,更應該視為破壞者加入Global blacklist,以示「提刪」這個行為絕不能胡亂進行。

濫用 {{CN}}、濫用提刪,這些濫用政策的事件實在和破壞沒有分別,卻常常發生,但一直以來都沒有人重視這些問題,沒有人提出過要改革「提刪」程序,讓人沮喪。

1 意見:

Kevin 提到...

在Planet Wikimedia RSS聯播中只看到這個標題時嚇了我一跳,以為有人想向我那篇《新界村代表選舉重要性不足嗎?》反擊。幸好經過點入內文閱讀後,我才鬆一口氣。

我認為最有問題的不是提刪制度,而是「重要性模板」制度。每日有一些人都為大量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條目掛上「重要性模板」,一個月後便有機械人自動將它們提刪。假如在之後的一星期內沒有人留意到,這些條目便會被無辜地刪除。

換言之,要改善濫刪條目的情況,重要的一步便是解決現時濫用「重要性模板」的問題。我以前曾參與過有關討論,可是討論最後卻不了了之,「重要性模板」至今仍不時被胡亂使用,對此我真是有心無力了。